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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漏電保護器主要由三部分組成:檢測元件、中間放大環節、操作執行機構。
A)檢測元件是由零序互感器組成,當檢測到漏電電流時,就發出信號。
B)放大環節將檢測元件的微弱漏電信號放大,然后輸到執行機構。通常構成電磁式保護器與相電子式保護器。
C)執行機構是收到漏電信號后,使主開關自動由閉合位置切換到斷開位置,從而切斷電源,使被保護電路脫離電網的跳閘部件。
2、工作原理
圖1 漏電保護器工作原理
1)由圖1可知,當電路工作正常時,由電流定理知道從電網一端流進和流出的電流相等,所以在漏電保護器右側的電流總和應為0,即I1+I2+I3+IN=0;因此漏電保護器不會工作。注意,電流的實際方向依實際電路而定,在本例中,IN的方向與I1,I2,I3相反。
2)當設備外殼漏電并有人接觸時,這時就會有一部分電流IK經過人體流入地下,構成回路,從而使漏電保護器右側的電流總和為不0,也就是說I1+I2+I3+IN≠0,當漏電電流達到漏電保護器的動作電流時,漏電保護器就會動作,從而關閉電源,從而達到漏電保護的目的。
3)經過漏電保護器的中性線不得作為保護線。當有漏電電流產生時,漏電電流IK1經設備外殼又流回了漏電保護器,這時漏電保護器右側的電流總和仍為0,因此漏電保護器不會動作,因此達不到漏電保護的目的。
4)經過漏電保護器的工作零線不得重復接地,若重復接地,則部分電流會分流,這樣會使漏電保護器右側的電流總和不為0,從而使漏電保護器關閉,因而會無法使用其他電器設備。
實際漏電保護器接線,應根據系統使用的接零保護系統來決定。
3、漏電開關的選型及技術參數
1)選型要素:正確合理地選擇漏電保護器的額定漏電動作電流非常重要:一方面在發生觸電或泄漏電流超過允許值時, 漏電保護器可有效地動作;另一方面,漏電保護器在正常泄漏電流作用下不應動作,防止供電中斷而造成不必要的經濟損失。
通常漏電保護器的額定漏電動作電流選擇應滿足以下三個條件:
(1)為了保證人身安全,額定漏電動作電流應不大于人體安全電流值,國際上公認不高于30 mA 為人體安全電流值;
(2)為了保證電網可靠運行,額定漏電動作電流應躲過低電壓電網正常漏電電流;
(3) 為了保證多級保護的選擇性,下一級額定漏電動作電流應小于上一級額定漏電動作電流。
2)技術參數:主要動作性能參數有:額定漏電動作電流、額定漏電動作時間、額定漏電不動作電流,電源頻率、額定電壓、額定電流等。
(1)額定漏電動作電流:在規定的條件下,使漏電保護器動作的電流值。例如30mA的保護器,當通入電流值達到30mA時,保護器即動作斷開電源;
(2)額定漏電動作時間是指從突然施加額定漏電動作電流起,到保護電路被切斷為止的時間;
(3)額定漏電不動作電流:在規定的條件下,漏電保護器不動作的電流值,一般應選漏電動作電流值的二分之一。例如漏電動作電流30mA的漏電保護器,在電流值達到15mA以下時,保護器不應動作, 否則因靈敏度太高容易誤動作,影響用電設備的正常運行。
(4)電源頻率、額定電壓、額定電流等,在選用漏電保護器時,應與所使用的線路和用電設備相適應。 漏電保護器的工作電壓要適應電網正常波動范圍額定電壓,若波動太大,會影響保護器正常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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